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5万吨/年氨基树脂扩能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性质:(略)
投资总额:(略)
项目概况:(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略)
本项目厂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值未出现超标情况,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废水:(略)
固废:(略)
噪声:(略)
土壤:(略)
地下水:(略)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略)
废水:(略)
噪声:(略)
固废:(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略)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下载:
链接:(略)
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bayuehuo@(略).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