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略)万吨年项目矿山技改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福川黄钵乡天宫山盐矿(略)万吨年项目矿山技改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8月(略)日-(略)年4月(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地 址:(略)
听证告知:(略)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略)
(五)项目概况:(略)
项目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约1.9%。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采取喷雾抑尘、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清扫等减少施工扬尘。
建设1套泥浆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略)立方米/天,采取“泥浆罐+钻井液振动筛+钻屑甩干机+钻井液离心机+螺旋输送机+废水处理”方式,处理后的清液回用于配制泥浆;井口设置集水槽1座,用于收集井口钻井装置泄漏废水,与污水池中清液一并用于配制泥浆;井场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回用于配制泥浆;采卤车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营地依托现有采卤车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肥。
建筑垃圾收集后,统一外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钻井岩屑和钻井泥浆脱水后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井场设置的临时堆棚内,定期交有能力的单位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送采卤车间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强化噪声管控,选用低噪设备,柴油机、泥浆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音措施,优化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尽量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运营期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矿山开采过程产生的卤气经气水分离后,引入现有0.5吨/小时燃气锅炉处理,锅炉采取低氮燃烧工艺,烟气通过(略)米排气筒(DA(略))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采用注水溶盐开采法,采卤过程无工艺废水外排。采卤车间生活污水经现有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采卤泵房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震垫、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卤池底渣为卤水池、淡盐水池、污水池长期使用产生的少量沉淀物,全部用于回注溶腔;含油棉纱手套、废机油桶、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井研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信息公示。两次网络公示后,在四川科技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