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涌斯(略)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涌斯(略)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8月1日-(略)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听证告知:(略)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略)3的事故油池与原事故油池串联。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将主要采用以下环保措施:
(1)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声环境
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及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运营期通过类比分析,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
(3)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运输等。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略)〕4号)《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乐府发〔(略)〕4号)中的相关要求,减少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新建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包装材料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施工建渣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处置。
(5)电磁环境
本项目周围环境敏感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相关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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