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吴家沟生物质锅炉供热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吴家沟生物质锅炉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民胜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略) 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SNCR+多管除尘+SDS 碳酸氢钠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略)m 高烟囱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小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强化车辆管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锅炉污水、除盐废水一并进入吴家沟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的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自行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要求完备排污许可手续。 五、本项目为备用锅炉,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在原有许可排放总量中进行调配,无需申请总量。 六、项目建设中若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将被依法查处。 七、我局委托古蔺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内容开展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