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口河区大渡河左岸流域水资源配置项目二期(大瓦山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金口河区大渡河左岸流域水资源配置项目二期(大瓦山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8月(略)日-(略)年8月(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地 址:(略)
听证告知:(略)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略)
(五)项目概况:(略)
项目总投资为(略).(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略)%。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乐山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色标杆工地建设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减小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作业面湿法作业,采取抑尘水炮、抑尘水雾、高空喷枪等落实湿法作业要求。强化施工场地、运输道路洒水抑尘,配备专用洒水车辆、安装抑尘水雾系统,定期对场地、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强化裸露表土、表土堆场等覆盖措施,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避免风起扬尘。落实清洁运输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泥浆、废水的处理处置。取水口施工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周围地表水体;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施工区沉淀池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定向钻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生产或施工场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严格控制涉水施工作业时间,取水口施工采用围堰施工,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围堰,减小涉水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严禁垃圾、污水、含油废水等排入地表水体。
3.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作业区围挡隔声,优化交通运输时间,在临近居民处严格控制车速,强化车辆禁鸣管理,避免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管沟基础开挖、生态沟渠基础开挖土石方临时堆于管线、沟渠两侧,定向钻工作井及接收井开挖土石方临时堆于工作区附近,尽快回填;剥离表土单独堆放于施工区域内,采取编织土袋拦挡,堆土面采取防雨布苫盖,用于后期用地绿化、复耕覆土;水池清理物(树枝、树叶、草屑)清理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交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工程机修外委,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防止废水和有害物质泄漏对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补偿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批复的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确保湿地生态系统稳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监理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大气、水、噪声、固废污染治理监管、施工期环境信息公开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