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环评〔(略)〕(略)号
关于安徽晨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晨宇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晨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晨宇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安徽晨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晨宇新型建材生产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舒茶镇中小企业创业园茶园路7号,租赁安徽恒利达合成革有限公司厂区,新建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略)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略)万元,新增PC免烧砖、仿石路侧石生产线3条,水泥预制生产线2条。水泥预制件生产工艺:(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和舒城县舒茶镇总体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安徽艺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从合法途径购买石子、沙子等原辅材料,混凝土用于本项目产品生产、不外售。
2.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建设整体式生产车间,所有产尘生产工艺、原料堆放均位于封闭车间内。水泥筒仓密闭,呼吸孔外接排气管,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略)米的排气筒排放;切割、焊接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略)米的排气筒排放;装卸、上料车间封闭,并设置喷淋抑尘设施;厂区地面硬化,建设车辆冲洗平台,车辆运输扬尘落实道路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扬尘污染。确保投料、搅拌、水泥筒仓、装卸、运输粉尘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的标准要求;切割、焊接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的标准要求。
3.规范厂区雨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成品养护废水经收集+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三级排放标准及舒城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舒城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规范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边角料、沉渣、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金属粉尘、除尘灰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5.切实做好输送带、水泵、上料机、搅拌机、振捣机、抹平机、空压机、螺旋输送机、免烧砖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6.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的烟(粉)尘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1.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略)〕(略)号)文件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3.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茶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住建局负责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略)年8月(略)日
附件(舒环评【(略)】(略)号)关于安徽晨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晨宇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