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略)
执法主体类别:(略)
法定代表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邮政编码:(略)
二、执法人员
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在岗在编已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根据工作职能开展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人员详见附件)。
三、执法职责
(一)依法查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法律援助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终止实施法律援助、收取受援人财物、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行为的违法行为;
(二)依法查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行为;
(三)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执法权限
1.行政处罚
2.行政检查
五、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5.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
6.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8.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六、执法程序
(一)行政处罚
简易程序:(略)
普通程序:(略)
(二)行政检查:(略)
处理-归档
七、办结时限
(一)行政处罚类:(略)
(二)行政检查类:(略)
八、监督救济
(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略)
联系电话:(略)
办公时间:(略)
办公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机关:(略)
联系电话:(略)
办公时间:(略)
办公地址:(略)
附件:
1.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2.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 ?
正文e附件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