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略)年金城江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九圩镇江潭村等7个村)工程监理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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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略)年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桂农厅发〔(略)〕(略)号)文件精神,自治区(略)年下达金城江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0.5万亩,河池市金城江农业农村局拟以询价方式采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负责(略)年金城江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九圩镇江潭村等7个村)监理工作,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就该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位置
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社区、江潭村、大郭村、六万村、喜洞村、洛水村、那余村。
二、项目基本情况
(略)年金城江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九圩镇江潭村等7个村),主要建设规模:(略)
三、项目费用预算及服务期限
该项目工程建安费投资约(略).(略)万元(最终以中标合同价为准),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概预算定额及其编制规程报价,监理服务报价有效范围(上限)为(略).9万元。
四、企业资质及相关报价要求
1.企业需具备市政、水利监理服务乙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2.需提供报价函原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3.报价函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材料:(略)
4.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证明;
5.需提供(略)年以来本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优先考虑有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经验企业);
6.提供无违法、失信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五、其他要求及情况
1.由我单位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各单位综合条件确定承接单位,对未获得该项目的报名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前,将密封好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送至我单位。
3.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单位解释为准。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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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