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进行收集与处理,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是定向钻、顶管泥浆废水、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管道清管试压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定向钻泥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用于绿化,不外排;顶管浆废水分别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用于绿化,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清管试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道路清扫,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用于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化粪池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是场地清理、管沟开挖、施工运输时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运行时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均为无组织排放。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设置硬质围挡,车辆运输时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对堆放的表土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绿化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等措施进行洒水降尘,将施工期粉尘影响降至最低。周界外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非经批准禁止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关规定。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管道开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地下水的影响,尽量避免大范围的深开挖施工;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收集后统一处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废水沉淀池和固废临时堆存场地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顶部需加盖防雨顶棚;施工期防水处理部门的施工应当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执行,保障防水施工质量,避免产生由于侵蚀导致的管道破损泄漏;管道防腐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用外防腐层和阴极保护联合保护的方案对管道进行保护。 (六)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队伍职工环境保护思想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带内施工;做好施工的组织安排工作,减轻损失;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挖掘填埋管沟时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制度;保护好表层土,做好施工后的恢复工作。做好施工占地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做好穿越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及重点动植物的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进行施工,水土保持的治理工作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施工等措施。 运营期对本工程建设影响区进行跟踪监测,开展运营期对农作物影响的跟踪调查,落实施工期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使临时占地基本恢复原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