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一)陆生生态 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生态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避免新开辟施工道路。 2)减缓措施 ①施工前设置临时拦挡,限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施工开挖土石方覆压周围农作物和植被;杆塔施工时临时占地应选择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 ②严格控制沿线树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破坏征地范围之外以及不影响施工的植被;并应采取高塔架设等控制导线高度方式,以减少林木砍伐;砍伐树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需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设置林木砍伐生态补偿费用。 ③在坡地等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并根据现场情况建议采取截排水沟、护坡、挡墙等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④施工时宜采用无人机等展放线,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教育,严禁越界施工、随意砍伐、践踏项目周边植被和农作物。 ⑤施工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3)补偿措施 对于线路施工临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占地区(除塔基基脚外)尽可能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 (2)动物生态保护措施 ①避让措施。塔基定位,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②减缓措施。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尽量保留原有生态群落和生境类型,减轻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 ③补偿措施。原杆塔位置为林地、草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选用当地物种过行植被恢复,重建动物生境。 2、基本农田区域生态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进一步优化设计,禁止在基本农田区域内设置牵张场、施工道路和堆料场等。 (2)减缓措施 ①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施工前应尽可能减少施工扰动区域,严禁越界施工,并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②杆塔处为坡地和草地,落实设计提出的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施工前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③施工前应组织人员开展环保培训,严禁施工人员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 (3)补偿措施 施工完成后,对于线路施工临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占地区(除塔基基脚外)尽可能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 (4)管理措施 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 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③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二)地表水环境 (1)施工人员可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不另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可依托租用民房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对于混凝土养护所需用水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河道。 (三)声环境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限制夜间施工。在新建升压站工程、塔基施工时,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推土机、挖土机、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 (四)大气环境 输电线路施工应采取以下措施:(略) (五)固体废物 (1)场地工作开挖产生的表层耕植土应集中收集堆放,结合附近区域的绿化工程或土地改造工程综合利用。 (2)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 (3)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 (4)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六)电磁环境 (1)控制配电构架对地距离,以及构架间位置关系应保护一定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配电构架与升压站围墙应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升压站围墙外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2)严格按照《(略)kV~(略)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略)-(略))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3)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最低弧垂高度9.5m以上。 (4)线路跨越林区时,采用高塔跨越。 二、运营期 (一)陆生生态 (1)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4)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二)地表水环境 线路运行期维护人员依托沙坝升压站工作人员,升压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略)-(略))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作绿化用水,不外排。 声环境 (略)kV架空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5m;通过居民区时,需将导线最低离地高度抬高至9.5m。 (四)固体废物 维护人员检修时可能会产生换下的金具、绝缘子等,建设单位需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线路运行期维护人员依托沙坝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升压站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五)电磁环境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线路廊道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建筑物;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5m;通过居民区时,需将导线最低离地高度抬高至9.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