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骏盛玩具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博白骏盛玩具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略)
二、建设项目内容
博白骏盛玩具生产制造项目租用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人民南路(略)号广西粤景浆纸有限公司厂区内的用地,总占地面积(略)亩,建设6栋厂房、2栋员工宿舍、1栋员工食堂,购置注塑机、混料机、破碎机、自动机械臂、塑料模具、喷油生产线、移印机、吸塑机、车缝机、激光裁床、拼装线、油枪、冷却塔等生产设备,从事塑胶玩具的生产加工,年产量为(略)万只。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略)2、NO2、PM(略)、PM2.5、CO、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区域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由监测结果可知TSP监测因子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因子达到《大气环境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值要求。
水环境:(略)
项目评价水体为南流江流域,根据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玉林市(略)年(略)月地表水环境信息》,(略)年(略)月,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略)年1-(略)月,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
声环境:(略)
地下水、土壤环境:(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略)—(略))附录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的判定,项目属于“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其他”,项目类别属于Ш类,项目占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项目用地面积为(略).(略)m2(即2.(略)hm2),占地规模为小型,根据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本报告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生态环境:(略)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压实道路:(略)
②必须湿法作业,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处理。
③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定时清扫现场。
④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堆放于临时弃土场,作压实处理,周围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此外,临时弃土堆放场地周围应做硬化处理,并修建雨水排放沟与拦截设施,同时应当及时处理场地积水。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⑥新建厂房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优先在靠近居民点一侧设置不低于2.2米高的围挡,北侧、东侧、西侧设置不低于2.2m高的施工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⑦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定期洒水抑尘等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⑧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作清泥除尘处理,在施工场地出口处设置洗车槽一座,尺寸为宽2.5m×长3.0m,池水深度不低于(略)cm,洗车池底应采取防渗措施,用于清洗轮胎,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载。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
⑩采用洒水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
?工地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主体工程养护等,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南面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③初期雨水排入雨水沟进入沉淀池,用作抑尘用水。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采取建设围墙,噪声围墙、自然衰减、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开挖表层土壤集中收集后用于项目施工结束后绿化用土,其余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边界、取水管道、循环水处理系统修建。
②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其中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利用的集中收集清运至博白县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②混料和碎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③喷漆、移印、晾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过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略)m高排气筒排放(DA(略))。
④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⑤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管道排放(DA(略))。
(2)废水防治措施:
①冷却废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无明显污染物,可用于厕所冲洗,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博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博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设备地基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基座,减小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风机等设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
②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如适当增加设备用房墙壁厚度,设备安装应避免接触车间墙壁,并安装隔声门窗。
③合理布局,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在高噪声车间工作时,给操作工人配备适用的隔声耳罩或减少工作的时间。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不合格产品、边角料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③废包装物、布料边角料收集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
④废活性炭、废过滤网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⑤废涂料桶、含有涂料的废抹布、废移印钢版属于HW(略)其他废物(废物编号:(略)
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略)年(略)月(略)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规定,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采用的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内容,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选址合理性
项目厂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人民南路(略)号广西粤景浆纸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东北侧为博白县坚富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南侧为电子商务产业园,南侧为闲置厂房、春满人间小区,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山坡。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位于南面(略)米处的春满人间小区(DA(略)和DA(略)排气筒距离为(略)米,DA(略)排气筒距离为(略)米)和(略)米处的博白镇第9小学,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油、移印、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过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标,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到达春满人间小学和博白第九小学分别为6dB(A)和3dB(A),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春满人间小学和博白第九小学的影响可忽略。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土地类型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不占用耕地和林地等其他用地。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特殊文物保护古迹等敏感区域内。
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7)“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建设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略)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政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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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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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略) |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略)年9月(略)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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