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直接循环冷却定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废气管道间接冷却系统定排水等。直接循环冷却定排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水与废气管道间接冷却系统定排水一并排至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岗片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中pH值、CODcr、BOD5、NH3-N、SS、TN、TP、石油类等浓度达到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动植物油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三级标准,AOX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中间接排放标准,经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准排入白塔河,最后进入信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吹膜拉丝、挤出造粒废气和切袋废气,无组织废气为上述未捕集的废气和投配料、选色工序的少量含尘废气。项目吹膜拉丝废气与挤出造粒废气一并采用1套“管道冷却(水喷淋管道)+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切袋废气采用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废气合并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经处理后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略)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及选色机、拉丝机、针织机、切袋机、切粒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略) (五)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围堰,在厂区地势低洼处设置1座(略)立方米事故池(经消防部门认证后可兼做消防废水池)和1座(略)立方米初期雨水池,一旦发生物料泄漏、火灾等事故时,及时启动收集设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排。事故应急池设为地下式,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应急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原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对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腐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厂区下游设置1处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七)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车间周边(略)m范围。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八)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项目污染物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