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景山发改(审)〔(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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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八角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古城南路((略)-(略)#楼)等4个老旧小区管线统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角办请〔(略)〕(略)号)和《关于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古城南路((略)-(略)#楼)等4个老旧小区管线统筹改造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角办请〔(略)〕(略)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政专业管线改造统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老旧办发〔(略)〕2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老旧小区市政管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京管发〔(略)〕7号)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古城南路((略)-(略)#楼)等4个老旧小区管线统筹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主体:(略)
二、建设单位:(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1.热力工程。小区红线内新建DN(略)-DN(略)热镀锌钢管(略)米,直埋敷设DN(略)-DN(略)预制保温无缝钢管(略)米,暖沟内敷设DN(略)-DN(略)预制保温无缝钢管(略)米,新建检查井(略)座、阀门井(略)座等。
2.电力工程。分界点以下新敷设低压电缆(略)米,新建DN(略)镀锌钢管(略)米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略)
六、本项目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工程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
七、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略)〕7号)及《关于调整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种类及应用工程部位的通知》(京建发〔(略)〕(略)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八、请你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九、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要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群众务工需求,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十、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两年。请据此办理其他各项所需手续。
附件:(略)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9月(略)日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略)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