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排污口出水直接受纳水体为漠阳江西干流白沙桥至北津港(略).5公里水域,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略)〕(略)号和《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略)—(略)年)》,漠阳江西干流白沙桥至北津港(略).5公里水域现状水质为Ⅲ类,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 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结论 (1)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及周边区域不涉及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环境敏感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与“三线一单”的要求不违背。 (2)项目排污口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排污水中COD、氨氮等污染物不会使漠阳江西干流局部水域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水质影响变化较小,对地表水整体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对鱼类产卵和肥育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项目污水处理措施采取“ABR+二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经处理后达到《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排入漠阳江西干流。 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最大排放量为(略)m3/d,COD排放量由处理前的(略).(略)t/d削减至0.(略) t/d,削减量达到(略).(略)t/a,削减率达(略).(略)%;BOD5排放量由处理前的3.(略)t/d削减至0.(略)t/d,削减量达到3.(略)t/d,削减率达(略).(略)%;NH3-N排放量由处理前的0.(略)t/d削减至0.(略)t/d,削减量达到0.(略)t/d,削减率达(略).(略)%;TN排放量由原先的0.(略)t/d削减至0.(略)t/d,削减量达到0.(略)t/d,削减率达(略).(略)%。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措施能够大大削减排水的污染物排放量。经分析,厂址附近未发现较大的断裂带,地势低平。尾水正常排放时,本项目排污口所排污水中COD、氨氮等污染物不会使漠阳江西干流局部水域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Ⅲ类标准。 因此,论证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对漠阳江西干流的水质基本无影响。 通过对本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正常排放情况下,工程建设削减片区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水域纳污能力影响有利。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对漠阳江西干流水质产生不良影响较轻微,不改变排入水体的水质类别,对下游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不对其他用水户产生不利影响,本入河排污口论证设置基本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