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审由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龙圩区平地至淑里三级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性。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选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起点位于广平镇平地村高楼自然村(地理坐标:(略)
(二)建设内容
项目路线全长(略).(略)km,在充分利用现有路基的基础上,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提升改造,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 6.5m,设计速度(略)km/h,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安防工程、沿线建构筑物拆除迁移工程等;设置施工生产区1处(占地面积 0.(略)hm2)、弃渣场1处(占地面积2.(略)hm2)、临时堆土场2处(总占地面积1.(略)hm2),项目总占地面积(略).(略)hm2,其中永久占地(略).(略)hm2,临时占地 4.(略)hm2。
三、项目的政策符合性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且项目已获梧州市龙圩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龙发改审批〔(略)〕(略)号)(项目代码:(略)
四、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一)废气。
1.施工期废气:(略)
2.营运期废气:(略)
(二)废水。
1.施工期生产废水:(略)
2.施工期生活污水:(略)
(三)噪声。
1.施工期噪声:(略)
2.营运期噪声:(略)
(四)固废。
1.施工期固废:(略)
2.营运期固废:(略)
3.固废处置标准:(略)
五、生态保护
1.施工期生态保护:(略)
2.营运期生态保护:(略)
六、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七、环保设施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略)〕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自行组织评估后报我局备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九、项目建设的其他要求
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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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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