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温州振华(略)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
批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准温州振华(略)千伏输变电工程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满足瑞安市负荷增长需求,缓解周边(略)kV变电站供电压力,提供(略)kV变电站接入点,优化(略)kV网架,保障场桥变改造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温州振华(略)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振华(略)千伏变电站,新增主变容量2×(略)万千伏安。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9.6公里,其中瑞安~振华3.7公里,场桥~振华5.9公里。拆除柱东/柱新线4.5公里。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总投资(略)万元,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四、建设地址及规模
建设地址位于瑞安市、龙湾区。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
五、核准项目的依据文件分别有:(略)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瑞安市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略)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9月3日
附注:(略)
抄送:(略)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略)年9月3日印发
项目代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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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发改投((略))(略)号】批复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