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你单位应结合实际,不断改进、优化事故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风险应急措施及风险源管控,做好外排污水监测,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一)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屠宰场内设置1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略)m3),当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送往应急池进行暂存,待故障排除后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
(二)停电时应立即切换至备用电源,如备用电源停电则停止设备运行,待供电恢复后立即恢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三)当污染事故污染地下水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查明并切断污染源;探明地下水污染深度、范围和污染程度,合理布置截渗井,抽取被污染的地下水体并进行集中处理;当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物浓度满足地下水功能区划的标准后停止抽水,并进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应急监测与联动措施。1.与当地政府、下游人饮工程取水单位、小董电站、白石电站保持联动,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通知上述单位。2.加强对事故区域监测,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并重点对下游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加密跟踪监测。3.下游水源保护区水质超标时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下游取水单位,并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应急供水和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协调水利部门以及小董电站等单位开展水利调度,待污染事故解决后再调节恢复正常流量。
(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处理机构,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操作人员的责任,并定期进行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聘请当地群众作为环保信息员,饮用水源或水生生物等出现异常情况的,即时报告排污单位、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共同参与事故预警。
(六)你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衔接和联动。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同时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七)你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深入现场,检查预案落实情况,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