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优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略)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基本情况:(略)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控制施工占地,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基坑开挖后及时回填;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耕处理等,恢复原有使用功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不占用生态公益林;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对工程地区现有水环境的占压和破坏;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尽量缩短水中作业的时间,减少水体扰动。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定期到光伏区巡视,使各类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光伏组件之间留有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发生光合作用,在项目四周留有足够的水面,供鱼虾活动,光伏组件与水面留有足够的高度,减少生产活动对水生生物的干扰;选择对光的反射率低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减轻项目光污染。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营地租赁周边居民用房,相关生活污水可依托现有生活设施,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拟采用无人值守的方式,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光伏板用水,光伏板清洗废水沿光伏板倾斜角淋洒至下方水塘,不外排。
4、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场地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定期或加大对施工现场洒水除尘次数,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等;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材料堆场等设置防风抑尘网等防尘措施,定期洒水、清扫;施工现场不得有裸露土堆,应配备篷布覆盖或使用密目式防尘网;施工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建筑垃圾应定期清理、及时清运;在施工期应对道路进行硬化;设置限速标志牌,控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禁止超负荷运转,减少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排放;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限值。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分布施工机械,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在远离敏感点区域,并设置临时隔声措施、隔声围挡;尽量采用低噪设备,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略)∶(略)-6∶(略)时)进行施工;施工车辆途经村庄,应尽量降低车速,禁止鸣笛,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运营期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的箱式变压器;合理布局,做好箱式变压器的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使箱式变压器等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根据项目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光伏区场界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1类或4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1类或4a类标准。
6、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隔油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材料和开挖土方等,建筑垃圾由渣土车运往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场,隔油沉淀池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挖方全部用于项目回填,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站。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废变压器油和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等由生产厂家到场更换后回收处理,不在现场暂存,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在生产厂家检修时直接拉走处置,不在现场贮存。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光伏区每台箱式变压器均配备一个约3m3的成品油箱,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附近设置移动灭火器,加强对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并定期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健全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编制单位:(略)
编制主持人:(略)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略))
公示期限:(略)
听证告知:(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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