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益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基本情况:(略)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接管至光大水务(淮安)有限公司(淮阴区东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盐河。
3、本项目1#、2#喷漆房喷漆废气(含打磨废气)、4#喷烤漆一体房喷烤漆废气分别经车间密闭收集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3#烤漆房烤漆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合并通过DA(略)((略)m)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打磨、涂装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颗粒物、苯系物有组织执行江苏省《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场区内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苯系物无组织执行江苏省《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4、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5、项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隔油沉淀池废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及废手套、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滤、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轮胎、废零部件、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条、焊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运输及处置工作。
6、建设项目建成后以维修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略)m卫生防护距离,建设项目建成后,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略)
编制主持人:(略)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略))
公示期限:(略)
听证告知:(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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