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顺事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年拆解废五金机电(略)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海西拆解与再制造集中管理区一期,拟从事废五金机电的拆解。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三级排放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略))表1A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道纳入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剥线、拆解废气(颗粒物)以及变压器油抽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的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表3中的相关标准,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厂界昼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昼间标准,夜间不生产,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依托园区内一般固废暂存处,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或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依托园区内危废暂存间,位于园区中部偏南的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厂旁,由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并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