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施工期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完成后,须做好临时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工频电场及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设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则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应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略)-(略))设置。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项目投运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做好与区域应急预案的衔接,并系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等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