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广东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区块基本信息
(一)项目概况:
广东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位于南沙万顷沙镇与珠江街范围内,东至龙穴南水道、北至八涌水岸中线、西至灵新大道、南至十一涌水岸中线,规划总面积(略).9公顷,范围跨珠江街南部和万顷沙镇北部。
(二)主导产业及发展定位:
区块主要发展保税物流加工制造、智能网联汽车制造、汽车制造服务组团、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居住生活配套服务等五大功能。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前期调研:
广东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及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报告编写:
跟踪评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规划实施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之间的比较分析和评估;
2.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分析和评估;
3.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4.跟踪评价的结论。
(三)报告提交:
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全面了解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
(二)收集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公众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投诉意见,并分析原因。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本次规划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箱、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以供建设单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