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划定略阳县郭镇、徐家坪镇等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收悉。按照省政府《关于委托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事宜的通知》(陕政发〔(略)〕7号)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略阳县的郭镇、徐家坪镇、金家河镇、西淮坝镇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二、《略阳县郭镇、徐家坪镇等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确定的保护区面积及界限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同意《技术报告》中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三、略阳县和郭镇、徐家坪镇等4个镇人民政府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法定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依法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界碑和标识,因地制宜建设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护,开展水质监测,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源管理和执法监管,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附件:(略)
汉中市人民政府
(略)年9月(略)日
附件 略阳县郭镇、徐家坪镇等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范围 |
1 | 郭镇饮用水水源
| 一级保护区:(略)二级保护区:(略)不设准保护区。 |
2 | 徐家坪镇饮用水水源 | 一级保护区:(略)二级保护区:(略)不设准保护区。 |
3 | 金家河镇饮用水水源
| 一级保护区:(略)二级保护区:(略)不设准保护区。 |
4 | 西淮坝镇饮用水水源 | 一级保护区:(略)二级保护区:(略)不设准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