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重点产尘部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长丰县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固化废气、切割废气及危废暂存间挥发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与固化废气共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切割废气经密闭罩收集并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玻璃纤维、布袋收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聚氨酯胶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