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重新审批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大岭村三面光水渠以工代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政报〔(略)〕(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由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经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函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经审查,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代码:(略)
四、项目建设地址:(略)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大岭河三面光水渠总长(略)m,宽0.6m~2.0m,高0.8m~1.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渠道工程等。
六、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工程建设方案、组织实施方式、赈济模式、群众务工组织等。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略)万元(详附表)。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略)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略).(略)万元),覃塘区配套资金(略).(略)万元。
八、项目预期效益:(略)
九、项目招标:(略)
十、我局于(略)年5月(略)日印发的《关于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大岭河三面光水渠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覃发改投资〔(略)〕(略)号),同时失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抓紧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开工前准备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建设内容及估算。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投资项目监管平台按时报送工程建设进度。
附表:(略)
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8月(略)日
附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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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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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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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8.(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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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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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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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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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6.(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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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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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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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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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略)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略)号)开展相关工作。工程施工部分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略)号)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执行。
审批部门盖章
(略)年8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