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略)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规定,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委托青海岩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泽库县夏德日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泽库县夏德日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内容:(略)4m3,调洪库容(略).(略)×(略)4m3,最终确定总库容(略).(略)×(略)4m3。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泽库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施工期产生少量污染物,通过各项保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造成的生态破坏均可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进行恢复;运营期项目在切实落实设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环境风险有效防范的情况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略)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略)
四、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链接:https:(略)
提取码:(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略)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略)
提取码:(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地区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八、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略)
联系人:(略)
E-mail:(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
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