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府地布〔(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合乐苗族乡三河社区一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泸州叙永黄坭(略)KV输变电工程项目,主要用途为能源基础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略)年9月(略)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于(略)年9月(略)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社区、居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叙永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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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人民政府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