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名称和概要概况
1、规划名称
江苏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略)-(略))
2、规划范围及面积
本次规划范围为江苏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略)平方公里,包括高新区西区,东区两个片区。
其中东区范围为:(略)
西区范围为:(略)
3、规划目标及产业定位
规划目标:(略)
产业定位:(略)
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为(略)-(略)年。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成立工作组、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监测方案制定等)→开展评价工作(上轮规划环评回顾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评价结论等)→专家评审→报告书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高新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2)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
(3)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
(4)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高新区环境准入及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面向江苏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公众提出意见应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广泛、主动的原则,征求公众对规划及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相关意见。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向承担本次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