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废水主要包括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 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初沉池+调节池+微电解池+混凝沉淀池+中间水池+水解酸化池(池)+ UASB 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清水池”,处理能力为(略)m3/d)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外排废水中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及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协议要求。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装置不凝气、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预处理后的装置尾气、产品四氯丙烯装车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同罐区活性炭碳吸附装置处理的有机原料罐、产品罐废气一同经排气筒P1排放;副产盐酸储罐及副产盐酸装车废气经一级水洗处理后,同副产次氯酸钠装车废气、副产次氯酸钠储罐废气经一级碱洗处理后经排气筒P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喷淋+生物除臭塔”处理后,共同经DA(略)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 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2S、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关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定期检查呼吸阀,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三)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装置反应釜废催化剂、精馏塔塔底高沸物、精馏塔低沸物、过滤器废布袋、废分子筛、环保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设备维护废机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疑似危废为次氯酸钠溶液,鉴定前作为危废管理,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