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多官能团酚醛树脂生产废气、芳烷基酚醛树脂生产废气、DCPD 酚醛树脂生产废气、酚醛树脂(固体)生产废气、磷改性酚醛树脂生产废气、酚醛环氧树脂生产废气、酚醛树脂(T系列)生产废气、1#甲类车间高位槽及接收罐呼吸气废气、储罐呼吸气、3#甲类车间中间罐及接收罐呼吸气、含酚废水预处理不凝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不凝废气经管道收集,危废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同经“RCO 装置+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造粒废气经管道收集,烘房废气、包装废气、液体物料投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固体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密闭加盖负压收集,废气经“生物除臭+一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酚类、甲醛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苯系物、甲醇、丙酮、丁酮参照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略)2、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参照《蚌埠市(略)年城市建成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便函〔(略)〕(略)号)文件要求中排放浓度执行(略)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冷却塔补充水;多官能团酚醛树脂生产工艺分液废水W1-1、芳烷基酚醛树脂生产工艺萃取废水W2-1、酚醛树脂(固体)生产工艺脱水废水 W4-1、萃取废水W4-2 经萃取+汽提冷凝预处理后废水,与喷淋塔置换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一同排入“接触氧化池1+沉淀池1”进行处理;DCPD酚醛树脂生产工艺萃取废水 W3-1、磷改性酚醛树脂生产工艺中和萃取废水W5-1经蒸发浓缩+汽提冷凝预处理后的冷凝废水排入“接触氧化池2+沉淀池2”进行处理;处理之后的废水再与地面保洁废水、循环冷却置换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通过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活性污泥池+二沉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废水排放标准满足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相应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为泵类、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等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滤膜等,收集后存储于一般固废间,定期运输出厂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滤渣、蒸馏釜残、废盐、废包装桶、废包装袋、污泥、废水在线检测废液、质检废液、废催化剂等,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生产装置、储罐区、仓库、危废暂存库、甲类车间、废水收集罐及管道等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建立事故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监测和预警系统,在厂区污水总排口及雨水排口设置切断装置,确保事故废水得到全部有效收集处理,防止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周边地表水体。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综合环境风险评价,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