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批准龙岩水上红色交通线—长汀县濯田镇“红旗跃过汀江”水上特色旅游航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汀发改综〔(略)〕(略)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单位:(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略)
1.航道工程。新建航道2公里,按满足(略)GT客船双线(桥区限制段单向)通航要求建设,双线航道通航宽度(略)米,单线航道通航宽度7米,航道基本沿河道中央深槽布置,并拆除汀江干流濯田河汇入口下游(略)米处现有乱毛石潜坝。
2.整治建筑物工程。新建鱼鳞型潜坝1座,坝长(略)米,最大坝高4.4米,坝顶宽度3米;在潜坝左、右两侧各布置调节水闸1座,采用1孔6.0×3.0米(净宽×高)露顶式钢闸门,利用卷扬式启闭机控制。
3.护岸工程。在田背山濯田河左岸新建护岸(略)米。
4.航标工程。新设岸标(略)座(沿岸标4座、侧面标3座、界限标2座、航道信息标2座),在通航孔桥墩上、下游迎船面垂直设置桥墩警示标志和水尺等各1套。
5.桥梁防护工程。在桥梁通航孔两侧桥墩安装防护浮筒各1套。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略)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略)万元、基本预备费(略)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略)
六、招标内容:(略)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长汀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其他事项
1.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市交通运输局意见、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报告,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2.请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生态红线范围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报告的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林)、湿地等报批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3.请长汀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