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开槽、焊接、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粉末喷塑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固化过程、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下料、开槽、焊接、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粉末喷塑产生的喷塑粉尘采取“喷塑房自带滤芯处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收集后通过“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间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负压收集后,引入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下料、开槽、焊接、打磨、喷塑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二级标准;固化工序、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夏季水冷空调废水、工业冷水器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其中水冷空调仅夏季使用,水冷空调中的水分在厂房内直接蒸发,无废水外排;工业冷水器冷却循环废水在厂房内蒸发和飘洒,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废水排放执行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下料、开槽、折弯、剪板、焊接、打磨、喷塑固化等工序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空压机、风机等动力学噪声。通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并依托现有厂房进行隔声,可有效控制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略) 危险废物:(略) 5.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的事故类型为危险废物泄漏以及火灾等。通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可用有效。废气处理设施每日巡检,进行例行监测。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