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略)kV城叙线(略)—(略)号段迁改工程 | 宜宾市叙州区、高县 | 四川高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四川清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新建线路 新建线路起于(略)kV城叙线线路(略)号耐张杆,止于(略)号耐张塔,线路全长6.(略)km,新建铁塔(略)基,利旧3基,导线呈单回三角排列,导线型号为JL/G1A-(略)/(略)钢芯铝绞线,分裂方式为单分裂,设计单根导线输送电流(略)A,根据“线路平断面定位图”,导线对地最低高度约(略).0m。迁改段两端利旧塔—新建耐张塔段地线采用2根GJ-(略)镀锌钢绞线,其余段采用1根OPGW-(略)光缆和1根JLB(略)A-(略)铝包钢绞线。 (2)拆除工程: 拆除原(略)号杆-(略)号塔段导、地线及金具,拆除线路长约(略).(略)km,拆除杆塔(略)基((略)号-(略)号,其中铁塔(略)基、钢管杆1基、水泥双杆(略)基),不拆除基础。 ? ? ? | 1、废气防治措施:(略) 2、废水防治措施:(略) 3、固废防治措施:(略) 4、噪声防治措施:(略)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略)kV~(略)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略)-(略))要求;新建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约(略)m,满足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的要求。 6、生态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限定施工作业范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茂盛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选择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尽量采用人工开挖;施工期进行表土剥离,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遮盖、排水;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和火源管理;②营运期加强植被抚育和管护;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不要攀折植物枝条;避免带入外来物种;加强用火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