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改项目新增碱液喷淋塔排污水、浆渣渗滤液,新增废水全部回用于煤场降尘,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标准限值及博汇纸业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因技改项目引起废气排放发生变化的,主要为一电厂2×(略)t/h锅炉燃烧废气、三电厂2×(略)t/h锅炉燃烧废气,新增废气为一电厂污泥卸料间废气。 天源热电一电厂2×(略) t/h锅炉烟气经过“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排气筒DA(略)(高(略)m,内径6.5m)排放。天源热电三电厂2×(略) t/h锅炉烟气经过“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排气筒DA(略)(高(略)m,内径7m)排放。锅炉烟气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表4标准限值;氨逃逸浓度限值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略)-(略))采用SCR脱硝控制要求。 天源热电新建一电厂污泥卸料间废气经过负压收集后,由“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过排气筒DA(略)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为污泥卸料间未被收集的废气,污泥卸料间密闭,废气负压收集,固体废物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厂界氨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浓度限值。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含飞灰、炉渣、脱硫石膏以及一电厂废布袋。飞灰、炉渣、脱硫石膏为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一电厂废布袋为待鉴别固体废物,应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失、遗撒;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略)年第(略)号)要求。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柴油罐区、酸碱罐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