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孤岛供气站工艺配套工程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光明路1-(略)号(光明路与兴业路交叉路口往东(略)米路北) | 东营市芯能燃气有限公司 | 山东鼎瀚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孤岛供气站工艺配套工程,占地面积(略)m2,购置安装天然气过滤压缩、净化处理撬、压缩机撬、干式脱硫塔、冷干机、分离器、缓冲罐、排污罐、计量调压阀组、废液罐、空压机撬、软化水撬等设备,同时配套消防、电气、仪控、通信等设施。站内工艺设备区向东扩建,拆除配电控制室和机柜间,对已建调度中心进行改造,一楼会议室改造为控制室。站区内统筹规划道路和新建工艺设备区域。净化后的天然气为孤岛镇居民及工商业户供气。项目建成后,油田伴生气净化处理规模由3×(略)4m3/d变更为8×(略)4m3/d。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单位应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略)号修订)、《东营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试行) 》(东环委办[(略)](略)号)及《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略)](略)号)等要求,加强管理,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相关要求。运营期动静密封泄漏点挥发废气通过加强密闭控制废气产生和排放,确保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略)/(略).7-(略))表2中厂界监控点无组织限值(2.0mg/m3)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中表A.1厂区内VOCs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略)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门站内已有卫生设施处理,建筑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区降尘;运营期循环水补充水全部蒸发损耗,设备及场地冲洗废水排入厂区排污罐内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处置。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安排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及疏导,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噪声采用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全部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站,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弃土回填。运营期废液罐废液、滤芯清理杂物、滤芯、废脱硫剂、废4A分子筛、排污罐废液、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设备及场地冲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