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远盛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引导轮3万套、齿圈4万套、支重轮(略)套、托链轮(略)套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福建川恒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略).5平方米,拟从事生产引导轮、齿圈、支重轮、托链轮等。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略))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打磨废气、抛光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
项目焊接、打磨、抛光、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限值;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相关的标准限值
项目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在严格落实好相关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到厂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边角料、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到的粉尘、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拟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并外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用;漆渣、水帘喷漆柜更换的废水、喷淋塔底泥、喷淋塔更换的废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拟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经过滤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专门的单位回收后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废含油抹布拟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原料空桶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本项目按危险废物管理、贮存,拟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