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嘉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略)吨塑料水暖包装袋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泉州美尔固卫浴设备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略)m2,拟主要从事水暖包装袋的加工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GB(略)-(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吹塑工序,拟在吹塑工序车间进行隔断,将原料区与生产车间独立开,并对车间进出口设置风幕或软帘,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略)m高排气筒排放,吹塑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排放标准,项目未经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较少,厂界有机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6.3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有效措施后,四周厂界的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定期分别交由专门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含油废抹布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相应类型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