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大庆油田萨南开发区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境内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 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代码为(略)-(略)-(略)-(略)-(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略).(略)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5.(略)hm2,临时占地面积(略).(略)hm2。本项目规划建设(略)MW风电场,包括(略)台单机容量为6.(略)MW的风电机组,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6.9MVA的(略)kV橇装变电站(升压变)。新建(略)kV集电线路(略).(略)km、送电线路(略).(略)km。东湖一次变、周泡一次变、五星一次变分别扩建间隔2回。新建(略)kV橇装变电站(开关站)2座,检修道路9.(略)km、水泥道路(略)m,配套建设通信工程、消防工程。项目总投资为(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略)万元。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加强管理,及时维护,在风机上描绘对鸟类有警示作用的鹰眼及警示色,地线不能移除情况下,采取地线标识手段,利于鸟类识别而及时避让。加强运营期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情况的跟踪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时洒水抑尘,物料堆放场、临时堆土、基础开挖后的裸露地表等采取防尘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洒落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拉运至四十三队污水提升站后,管输至大庆市北控污水管理有限公司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建设单位与其污水接收场站均需在市生态环境局污水拉运平台建立电子台账,落实污水拉运上报备案制度。(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防渗旱厕、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略)-(略))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事故油池防渗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开关站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略)-(略))中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可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度。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机组,在风电机组控制系统中设置降噪管理系统,加强对风机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风机运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场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DL/T (略)-(略))要求,周边居民区、集镇等环境敏感点应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开关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 2类标准要求。(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拉运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期,废变压器油(HW(略))、废铅蓄电池(HW(略))、废润滑油(HW(略))、废滤芯(HW(略))、含油抹布及手套(HW(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萨南油田危废规范化存储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升压变设置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