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1.设计阶段: (1)对于变电站,严格按照技术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变电站围墙外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2)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略)kV~(略)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略)-(略))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3)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4)本工程新建单回线路段导线对地高度应保证线路跨越以及线路附近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电磁环境达标。在设计确定的线路导线最小对地距离为(略)m(单回路)、(略)m(同塔双回)时,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均可达标。 (5)在后续设计阶段尽量优化线路路径。 2.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相关要求。 二、噪声控制措施 1.设计阶段:(略) 2.施工期间: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本环评要求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略) 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公告 (略) 年 第 (略) 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 (3)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3.运行期:(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设计阶段: (1)避让各类环境敏感区,尽量避开植被茂密和生态环境良好区域。 (2)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 2.施工期间: (1)土地占用保护。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就地回填、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植被保护措施。 ①工程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②杆塔基础、电缆沟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③临时占地区使用完毕后,需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整治。土地整治时先清除表层块石、杂物等,再翻松 (略)~(略)mm,要求整治后的地面坡度要均匀一致、且应满足植被生长要求,避免较大翻土挖填。④整地后恢复土地原有利用类型,恢复植被应为当地物种。对于临时占地侵占的耕地,可适当加入有机肥料、石灰等物质对土壤进行改良,提高其肥力助农作物生长;对于架空线路牵张场、电缆沟临时占地等施工扰动区域侵占的灌丛、草地,补撒适宜当地气候及土壤条件的草籽或栽植抗逆性强、管理方便的灌木。⑤线路工程拆除的杆塔及绝缘子、金具等设备应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压覆地表植被。 (3)动物影响防护措施。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②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③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少施工道路的开辟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4)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做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③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④变电站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恢复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3.运行期:(略) 四、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在施工阶段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采取以下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2)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 (3)土方作业阶段,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达到作业区扬尘不扩散到作业区外的要求。 (4)在工地内堆放砂石、土方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物料的,采取覆盖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 (5)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不能及时清运的工程渣土,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等措施。 (6)运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密闭运输。 (7)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和污水收集、处理或者回用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8)施工工地内的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者铺设礁渣、砾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 (9)施工作业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溢流,废弃泥浆采用密封式罐车清运。 五、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 (1)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化粪池和处置体系处理。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天土石方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对于混凝土养护所需用水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5)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用途,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运行阶段:(略) 六、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设计阶段:(略) 2.施工期间: (1)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开挖量小,土石方量小,土方在站区内平衡;架空线路施工产生的余土结合变电站工程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平整;电缆施工线路较短,产生的少量余土可直接平整。整体工程土石方平衡。新建输电线路中杆塔基础开挖、电缆埋管和工作井开挖产生的多余土方不得随意弃置,应当在施工征地范围内平整,严禁随意堆放。 (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施工完成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密封运输泥浆至指定地点,做好迹地清理工作。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4)拆除线路产生的导线、金具等物料统一交由建筑公司物资部门集中处置,不可随意丢弃。 3.运行阶段: (1)(略)kV 礼乐变电站沿用前期生活垃圾处理设置,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变电站站内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2)在项目运行期,线路检修人员在定期巡检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维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线路废材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