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审批能审〔(略)〕4号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城市水源替代工程的节能审查意见
?
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城市水源替代工程节能审查的请示》(襄阳中环政函〔(略)〕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工程由襄阳市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略)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略)年第2号令),结合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襄阳城市水源替代工程节能报告>咨询评估报告(京延〔(略)〕(略))》,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定后的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预计(略)年6月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略).(略)吨标煤(等价值为(略).(略)吨标煤),其中:(略)
二、该项目对襄阳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襄阳市发改委提交节能验收申请,市发改委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略)年7月(略)日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