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环评单位已经基本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高教东路、规三路道路工程的主要结论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深埕村沿海大通道西侧(石狮市(略)S-(略)号地块)石狮市循环经济绿色建材产业园内,主要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总投资(略)万元,生产经营场所系向福建兴辰鼎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租赁,租赁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深埕村沿海大通道西侧(石狮市(略)S-(略)号地块)石狮市循环经济绿色建材产业园内5#生产车间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略)m2,购置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三轴椭圆筛等再生骨料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项目拟聘员工8人,日工作(略)小时(两班制),年工作(略)天,生产规模为年产(略)万吨再生粗细骨料等建材产品。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石狮市兴辰石源环保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深埕村沿海大通道西侧(石狮市(略)S-(略))石狮市循环经济绿色建材产业园内,项目年加工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略)万吨,年产再生粗细骨料等建材产品(略)万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可防控。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
石狮市兴辰石源环保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