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本项目占用少量林地,应依法办理林地征占手续,施工前将占用的林草地表土层进行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表土回填以利于植被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人员及车辆超范围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环境的扰动。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噪声等对动物的干扰。将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影响的监测纳入工程环境监测计划中,并使其常态化。严禁将施工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喀普斯浪河中,并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结束后根据临时占地类型对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其次为沥青拌合站、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等。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采用密闭方式,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材料堆场采取篷布遮挡,防撒漏措施,土方堆场采取定期洒水及遮盖措施。沥青拌合站要求采取全封闭作业,沥青烟气采用“冷凝+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略)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合站烘干筒采用密闭形式,产生的粉(烟)尘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个不低于(略)m高的排气筒排放。混凝土拌合站作业时拌合装置必须封闭严密,粉状物料使用封闭的筒仓进行储存,同时配备布袋除尘装置。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源于沿线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通过加强道路管理、路面和交通设施养护,严格监管并禁止超载超限车辆上路,以及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路面扬尘,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三、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桥梁基础施工的钻渣及泥浆废弃物不得排入河道,施工现场设泥浆池并在池底垫上塑料薄膜,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沉淀干化后运至弃土场;施工生产废水经三级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清运至拜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桥面径流及事故废水。本项目在跨越长流河和季节性河流的4座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并设置桥面应急排水沟及应急事故池,防止事故废水排至水体。 四、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在靠近声环境敏感点的施工区域,设置移动式且带有降噪效果的施工围挡进行遮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略):(略) 本项目运营期运营部门应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控制通行车速,加强路面养护,维持路面平整。车辆在通过居民区路段规定禁止鸣笛,同时安装减速带来降低交通噪声,对铁热克村受噪声影响的居民住房加装隔声窗,加强绿化以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在拟建项目两侧(略)m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可规划建设仓储、工厂等其他建筑。 五、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方、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运至指定取土场回填;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运至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固废垃圾填埋厂(二期)填埋处理;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沥青烟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拜城县(略)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填埋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路面养护产生的沥青废料。对上层沥青废料,首先考虑综合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沥青废料,可作为建筑垃圾清运至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固废垃圾填埋厂(二期)填埋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六、环境风险防范拟采取措施 1.施工期应当妥善保管施工机械及拌合站使用的机油、柴油、导热油等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储存在有防雨、防渗、防晒措施的设施内,并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避免发生施工机械及车辆漏油事故。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截排水等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2.本项目在跨越长流河和季节性河流的4座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并设置桥面应急排水沟及应急事故池,防止事故废水排至水体。3.运营期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该应急预案纳入沿线各级政府的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中,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