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配料、压制、清舟工序产生的粉尘,卸料、静置澄清、酒精干燥工序、成型剂烘干、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计)。 项目配料、压制工序产生的粉尘主要为合金粉尘,自重较大,易于沉降,且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不会因风力作用四处扩散,主要沉降在工位周边,多在5m范围以内,逸散至车间外环境的金属颗粒物极少。 清舟粉尘经房间密闭,集气管道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略)m排气筒(DA(略))排放,成型剂烘干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略)m排气筒(DA(略))排放,每台烧结炉烧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回收成型剂再经自动点火燃烧装置燃烧后各通过1根(略)m排气筒(DA(略)、DA(略)、DA(略))排放;卸料、静置澄清过程中会有少量的酒精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干燥工序挥发的乙醇蒸汽通过冷凝装置回收后循环使用,少量未回收的乙醇蒸汽无组织排放。 项目各类废气能满足排放限值要求,且项目在非正常工况时采取“立即停产进行维修”的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钝化及产品清洗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钝化及产品清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企业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准后最终经建宁港汇入湘江,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更小,对建宁港、湘江水质影响较小,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运行噪声经过隔音、减振、降噪治理,再经距离削减后,项目各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产品、车间地面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包装材料、废石墨舟皿、废模具、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或外卖给相关单位;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废真空泵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成型剂桶、废酒精桶等废包装桶、废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成型剂、隔油沉淀池浮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内按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固废实行分类收集暂存。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