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作业面和道路洒水抑尘,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出场车辆清洗轮胎;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使用合格燃油。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公厕收集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龙里县龙山镇水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场地四周需设置围挡,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运输车辆进出厂区、通过敏感点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排放标准》(GB(略)-(略))。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吹塑机、注塑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引风机和集气管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其修改单中排放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不合格产品以及边角料经破碎后返回生产工序回用,破碎车间为密闭厂房,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其修改单,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瓶桶清洗废水、车间地坪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里县龙山镇水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过滤器冲洗废水、反渗透废水为清净下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里县龙山镇水场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冷却用水经冷水机进行冷却后循环使用。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减少人为噪声,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返回生产工序回用;原水处理系统废物(净水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相关要求执行。 废机油、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气排放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五、总量控制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报告表》,建议不申请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有组织排放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