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生态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及时上报工程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土石方开挖料及时回填,弃渣必须运到指定的位置进行堆放,严禁沿道路及风机机位两侧山坡倾倒,加强预防森林火灾,在施工区、材料堆场等竖立防火警示牌,严格控制用火,设立专人进行专项检查和监督,并配置一定的灭火装置备用,以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弃渣场、材料堆场等选择植被覆盖较少的草地、灌丛或荒地,以减少对林地的损失破坏。加强风电场的风机基础、吊装平台、新建道路等边坡防护。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开挖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施工弃渣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就近利用洼地堆积废方并做好挡墙等水土保持设施。产生永久弃渣运至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堆存;弃渣场将建设相应的截排水和拦挡等措施。剥离表土应妥善堆存,待工程完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做好林地补偿以及植被恢复。施工期针对临近及跨越永久基本农田的(略)kV集电线路,采取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弃渣进入永久基本农田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跨越区域塔基采取高塔架空走线、高低脚立塔等方式避免对永久基本农田造成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控制施工作业带的范围,施工场地配备洒水车,非雨日采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临时堆存的建筑材料进行遮盖,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剩余的弃渣及时运至指定渣场进行堆放,表土临时堆土点应采取苫布覆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在风高物燥的情况下,针对不施工区域且泥土含量高的区域进行覆盖。选择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粉状材料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禁止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超负荷工作。餐厨产生的少量油烟,经设置抽油烟机和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地面开挖作业。做好施工区裸露地块的截排水措施、表土和建筑材料的围挡及覆盖。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周边村庄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既有的环保设施(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食宿位于项目部(租用民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 (2)饮用泉点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线路工艺,对泉点分布区域进行避让,并控制施工边界,减少涉泉点的工程占地,涉饮用泉点汇水范围的施工避开雨季施工,选择枯水季节,减小工程建设对地下水以及周边山间溪沟水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环保监管,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不得将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等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应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施工期间,不得将渣场、堆料场等临时场区设置在泉点附近,避免对泉点造成压占。施工前采用临时防护栏、彩带等材料先将施工所需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泉点区域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禁止在泉点及汇水区范围内停放机械设备和进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冲洗,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燃油机械的跑、冒、滴、漏。运输油料、化学品以及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优化运输路线,尽量避让泉点,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及相关材料。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道路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注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设计应进一步优化土石方平衡,尽可能减少弃渣。产生的弃渣必须及集中指定的渣场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弃渣前完成拦挡和排水措施,严格遵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完善拦挡措施和排水设施,防止堆渣过程对渣场下游的影响。弃渣运到渣场指定地点应及时完成摊铺、碾压,对渣体边坡进行修整。弃土结束后,立即进行覆土和植物恢复措施的施工,避免坡面场面长时间裸露。在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对施工期的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政府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包装箱(袋),统一回收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 6.惠水涟江—燕子洞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本项目部分集电线路邻近惠水涟江—燕子洞省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施工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施工方案,优化施工线路工艺,控制施工边界,减缓施工对风景名胜区影响。严格限制惠水涟江—燕子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内道路运输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危险废物。确需穿越运输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运输,并且必须由专业危险品等运输单位负责,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逗留,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相关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环保监管,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不得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随意排放。不得将渣场、堆料场等临时场区设置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禁止向风景名胜区倾倒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固体废物及其他污染物等。 7.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保护重点保护野生职位警示宣传教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若发现有保护植物应坚决避让,同时通过控制该区域施工人为活动,设置相应的保护牌进行保护,保护其生境,维护物种的丰富度。 8.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项目弃渣场、临时堆场等选址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远离永久基本农田。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天长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永久基本农田中作物的影响。临近永久基本农田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永久基本农田造成农田沙化。尽量选在农田农作物收割后的闲置期进行施工。在永久基本农田地面的径流汇集线上设置缓流泥沙阻隔带。对施工临时道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部分不进行硬化,且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土地复垦。 9.对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措施 对于项目沿线红线范围外可能受影响的天然林、公益林采取避让保护措施,不得在沿线未征用的天然林、公益林区域内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取料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且临时工程的设置尽量远离天然林、公益林,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天然林和公益林。禁止在沿线的天然林、公益林范围内堆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同时在紧邻天然林、公益林的边界树立施工警示标牌,减缓对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影响。 (略).风机机组、集电线路、新改扩建道路、弃渣场保护措施 风机机组(风机基础区、箱变区和吊装平台区),风机机组吊装平台边缘布置拦水埂、导流排水沟,部分回填边坡布设挡土墙,对表土、风机机组区的临时堆土采取临时覆盖及挡护措施,开挖平台内侧布设临时排水沟,对于临时占压及施工践踏受损的原地貌采取土地整治、覆土、穴播灌草、条播灌草、栽植灌木、植生袋和栽植爬藤护坡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集电线路、新改扩建道路开挖的表土剥离加强覆盖及临时拦挡措施,以占压为主的地表进行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对该区扰动地表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植被恢复。对弃渣场采取堆渣前的工程挡护措施、截排水措施、消能措施设计,对弃渣形成的平台及边坡采取植树种草的方式恢复植被。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加强对巡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巡查人员的保护意识,保护重点保护植物,不破坏不采摘,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禁止捕捉鸟类,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在鸟类迁徙季节高峰期,如若发生大雾、阴雨的夜晚风电机对迁徙鸟类造成撞击伤害,暂停运行。在风电场投运后,建设单位应通过制定详细的鸟类监测保护计划,增加相关投入投资等措施,切实做好后期鸟类监测及保护工作,对本区域候鸟迁徙情况开展至少1年以上的持续跟踪观察,风电场工作人员需在春秋两季候鸟迁徙季节加强巡护,密切关注鸟类迁徙的高峰期,观察并记录鸟类伤亡数量,现场拍摄受伤、死亡鸟类照片,受伤鸟类需及时送往地方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风电场建成投入运行后,以风力发电,不消耗原辅材料,项目自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查道路每天车辆通行产生的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经项目区内植被吸附,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正常情况下无生产废水产生。箱变可能产生废变压器油((略)kV箱变)泄漏,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处置。项目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环保管理,加强人员教育,不得将机械冲洗废水等随意排放。泉点区域的施工活动应设置警示牌,禁止在泉点及汇水区范围内停放机械设备和进行运输车辆的冲洗。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燃油机械的跑、冒、滴、漏。优化运输路线,运输油料及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优化运输路线,尽量避让泉点分布区域,严格遵守危险品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及相关材料。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损耗、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减少风机噪声的影响。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行期间现场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拟建升压站设置的垃圾箱和垃圾池后运至附近政府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隔油池污泥委托有餐厨垃圾经营性收运、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升压站运营期产生的报废的设备和配件等检修废物收集后临时贮存在升压站综合楼储物间内,最终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旧玻璃钢材料和包装物外卖给废品收购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由厂家回收处置。风机变压器检修、事故、加油时产生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依托(略)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