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注塑机冷却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PCB板清洗废水委托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在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投运前,该部分废水委托具备工业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得排入坪山河流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回流焊、焊接、波峰焊、激光焊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注塑、熔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四氢呋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地属声环境3类区,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略)年版)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