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新登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略)万吨循环再生利用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属于合成纤维制造((略))行业,含有聚合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为重点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六安方青森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略)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金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略)-(略)年)及其规划环评要求,但项目不是园区主导产业。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C(略)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属于允许类。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属于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入园项目。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略)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编号 | 产生环节 | 污染因子 | 治理措施 | 执行标准 |
1 | 搓泡料 |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油雾 | 经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
2 | 螺杆挤压 |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油雾 | 经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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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聚酯装置 | 乙醛、乙二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 经管道送入焚烧炉焚烧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乙醛执行DB(略)/(略).6-(略);乙二醇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中表6中现有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
4 | 纺丝、油剂废气 | 非甲烷总烃、油雾 | 1#车间和2#车间纺丝、油剂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喷淋塔+干式过滤+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略)m 高排气管(DA(略)、DA(略))排放;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
5 | 真空煅烧 | 非甲烷总烃 | 经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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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然气锅炉废气 | SO2、NOx、颗粒物 | 采取低氮燃烧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NOx执行《安徽(略)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求 |
7 |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 SO2、NOx、颗粒物 | 采取低氮燃烧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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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污水处理站 | NH3、H2S和臭气浓度 | 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加盖密闭,经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2排放标准 |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7.总量指标:(略)
三、环评总体结论 安徽新登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略)万吨循环再生利用短纤维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够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可控。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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