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略)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长绿住建字〔(略)〕(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有效解决绿园区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老化、配套设施不足、居住环境较差等问题,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形象?,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略)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略)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单位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包括9街1镇、(略)个社区,(略)个老旧小区,具体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涉及9街1镇的(略)个居住小区,(略)栋楼,(略)户,总建筑面积(略).7万平方米。拟对建筑物主体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包括房屋综合整治中的外墙工程、雨水管、雨棚、散水、台阶、楼梯间内墙、楼梯间天棚、楼梯间窗台、楼梯间窗户、室内水暖工程、室内电气改造、消防水系统等。
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拟通过申请中央奖补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的方式共同解决,由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六、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7月2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