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江苏国泰盐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颗粒物、NOx、氟化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表1、表3中相关标准;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表3中相关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燃烧废气经(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值。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中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