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重点产尘部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 (三)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机加工、抛丸、调漆、喷漆、晾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下料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并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机加工废气经集气管道或集气罩收集并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并采用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调漆、喷漆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调漆、喷漆废气经送排风系统收集并采用过滤棉进行漆雾预处理措施后,与整体换风收集的晾干废气、危废库废气通过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相关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包装袋、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金属粉尘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滤筒由厂家回收;含油金属屑静置后金属屑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油、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网、漆渣、废漆桶、废喷枪、喷枪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过滤袋、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